close

  紅網桂陽6月5日訊(通訊員 陳益清 黎石榮 範增珍)桂陽縣浩塘鄉的謝某伙同他人搶劫桂陽仁義大坊金礦後潛逃,十年後謝某被抓獲歸案,桂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對謝某提起公訴。6月5日,桂陽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對謝某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2004年1月8日凌晨3點左右,謝某伙同李某、彭某等人(已判刑)蒙面持刀到桂陽縣仁義鎮大坊1號金礦進行搶劫,並將礦長何某砍傷,搶得金鋅絲100餘斤。後彭某等人將金鋅絲片溶解提煉黃金時被民警當場抓獲,謝某與李某因不在現場得以逃脫。
  2013年桂陽縣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幹警在辦理同案人李某涉嫌搶劫罪一案時發現謝某也參與了搶劫大坊金礦,因此向公安機關發出追訴謝某的要求。  (原標題:蒙面持刀搶劫金礦砍傷礦長 潛逃十年後落網獲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y29hyqen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